元宇宙非小号金色财经交流群社区官网

非法集资犯罪有案可查,最高法发布新司法解释

浏览:79|时间:2023-07-03 17:03:19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修改决定。修改后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了完善。同时,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更好地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修改后的解释共有15条,重点修改和完善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时,还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罚金数额标准,以及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时存在时的处罚原则。还明确了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修改后的解释保留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的认定,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增加了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同时,针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增加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以提供依据来打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

修改后的解释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再区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适当提高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同时,对主动退赃退赔的情况适用积极退赃退赔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提起公诉后退赃退赔的情况,可以适用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记者:叶中华

发布国债 币圈犯罪 债券发布 发布证券 美股发布

本站分享的区块链、Web3.0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最新消息等相关数藏知识快讯NFR资讯新闻,与金色财经非小号巴比特星球前线Btc中国官网无关,本站资讯观点不作为投资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提供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交流群等相关币圈信息发布!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存在侵权及违规内容投诉邮箱( zztaobao@vip.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