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非小号金色财经交流群社区官网

河南“鑫圆共享经济”传销案信阳运营中心六头目获刑

浏览:286|时间:2023-08-05 09:10:56
据4月3日悉,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名为“鑫圆共享经济”网络传销案进行了宣判。该案涉及六名传销头目,分别是高某、高某城、盛某强、马某、高某、郑某军,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的调查始于2016年,当时杨志伟等人非法设立了一个名为“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的机构,冒用国家名义,并以国家平台、共享经济等为幌子。通过他们设立的鑫圆共享商城网络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投入资金的11.7%,获得了8.547倍的回报率,大规模吸引人员加入。

2017年初,被告人高某认识了鑫圆共享经济平台矿业产业链云南省代理杨志文,并在其推荐下注册成为会员。了解到该平台会员和代理的盈利模式后,被告人高某与高某城、高某、盛某强、马某、郑某军商议共同出资100万元,以高某的名义向公司总部投资了877500元,获得了鑫圆共享经济平台矿业产业链在市一级的代理权。随后,他们在固始县城成立了河南鑫圆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了“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河南信阳运营中心”,旨在发展会员并谋取非法利益。

该公司在发展会员过程中,通过收取会员首次投资的1000元手续费以及从总部得到的会员投资返利,追求非法利益。另外,他们还通过设置推荐奖励机制,大规模发展会员。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了123名会员,达到6个层级,固始市场向总部上缴的投资总金额超过1029万元。

被告人高某是河南鑫圆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在传销活动中负责管理固始市场,与“鑫圆共享经济”公司总部联系并协调,并直接推荐发展会员。被告人高某城在固始运营中心负责讲课工作,向有投资意向的人宣传讲解“鑫圆共享经济”的运营方式和投资返利模式,并将投资“鑫圆共享经济”的会员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上报给总部。被告人盛某强、马某、高某、郑某军在传销活动中担任管理和宣传职责,在固始运营中心工作期间负责接待来咨询了解“鑫圆共享经济”的人员,并向他们宣传讲解该项目,并推荐发展会员。

该传销案在2018年初被丹棱县警方破获。案件涉及的传销组织发展了超过22万人,涉案金额达到102亿元。案发后,被告人高某、高某城、盛某强、马某、高某、郑某军分别在2018年5月至7月期间向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自首。2019年1月2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向县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固始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高某城、盛某强、马某、高某、郑某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判处不同刑期和罚金。

传销案 河南 经济

  • Plus Token传销案诈骗400亿审判最新消息

    Plus Token传销案诈骗400亿审判最新消息

    2021-07-15 11:30:31

    2018年5月,一款称为由前Google职工和某跨国企业职工联合打造出而成的虚拟币钱包“PlusToken”在互联网上悄悄地发生,喊着区块链应用的旗号,“PlusToken”以高收益为鱼饵,在短短的一年多的...

  • Plustoken数字货币传销第一案,400亿传销大案

    Plustoken数字货币传销第一案,400亿传销大案

    2021-07-15 11:37:00

    涉案人员148亿的“PlusToken”服务平台虚拟货币传销组织要案于11月19日迈入终审判决。11月26日,我国裁判文书网对终审判决結果给予公示公告。江苏泰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评定,一审对15名涉案人惩处2年至11...

  • 传销顶部的数字货币 提防数字货币传销,识别非法集资骗局

    传销顶部的数字货币 提防数字货币传销,识别非法集资骗局

    2022-04-06 16:43:0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移动支付前景广阔,央行正在积极研究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重点推广数字货币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认证的数字货币可能很快就会到达你手中!当然,在这个时代的背景下,金字塔销售货币应运而生...

  • 河南大雨,数字货币币圈的我们在行动

    河南大雨,数字货币币圈的我们在行动

    2021-07-23 23:56:56

    7月20日,河南省多地发生极其少见的大暴雨引起全国各地关心,多地产生地区性比较严重洪水灾害,尤其是“高发区”郑州市。 应对被大暴雨缠住的大城市,各界人士陆续伸出援手。 据不彻底统计分析,这种...

本站分享的区块链、Web3.0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最新消息等相关数藏知识快讯NFR资讯新闻,与金色财经非小号巴比特星球前线Btc中国官网无关,本站资讯观点不作为投资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提供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交流群等相关币圈信息发布!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存在侵权及违规内容投诉邮箱( zztaobao@vip.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