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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Time:2023-03-10 Click:110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二)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日丰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

(三)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日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股。2021年6月2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66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情况

(一) 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日丰股份;股票代码:002953)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7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3元/股)的130%(即13.559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全部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三) 赎回过程

1、 “日丰转债”于2023年2月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提前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2月7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17次“日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日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 2023年3月2日为“日丰转债”的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4、 2023年3月7日为“日丰转债”的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3月9日为赎回款到达“日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丰转债”的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日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 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3年3月1日收市后,“日丰转债”尚有26,097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26,097张,赎回价格为100.5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2,624,575.29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日丰转债”的面值总额为2,609,700元,占“日丰转债”发行总额的0.69%,赎回总额为2,624,575.29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也未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完成后,“日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3年3月1日收市,“日丰转债”累计转股36,171,889股,公司总股本因“日丰转债”转股累计增加36,171,889股,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同时,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摘牌安排

自2023年3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丰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收市后,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注:

1、本次变动前为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9月24日的股本结构。

2、上述股权变动包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首发限售股解禁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丰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丰转债”赎回日:2023年3月2日

2、“日丰转债”摘牌日:2023年3月10日

3、“日丰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二)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日丰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

(三)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日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股。2021年6月2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66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情况

(一) 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日丰股份;股票代码:002953)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2月7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3元/股)的130%(即13.559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全部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三) 赎回过程

1、 “日丰转债”于2023年2月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提前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2月7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17次“日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日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 2023年3月2日为“日丰转债”的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4、 2023年3月7日为“日丰转债”的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3月9日为赎回款到达“日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丰转债”的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日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日丰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日丰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3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将在深交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0-85115672

邮箱:rfgf@rfcabl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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