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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Time:2023-10-27 Click:91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大额存单等产品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事项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姜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姜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本解释”),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本解释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冯蓬勃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525.59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涉及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拟购买公司参股公司驭光科技(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驭光科技”)100%的股权。其中,歌尔光学拟以自有资金约7.95亿元购买驭光科技62.812%的股权(含公司持有的10.526%股权),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增加60,280,745元注册资本金(约占目前歌尔光学注册资本总额的6.540%)购买驭光科技37.188%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的相关优先认购权。

  深圳追远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追远”)为驭光科技的现有股东之一,当前持有驭光科技0.818%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向深圳追远支付股权购买资金约1,227万元。深圳追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前董事刘成敏先生(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离任)担任法人并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中向其购买股权的部分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歌尔光学将持有驭光科技100%股权,歌尔光学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92,168万元变为98,196.0745万元。公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65.10%下降至61.1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购买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部署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涉及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525.59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涉及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拟购买公司参股公司驭光科技(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驭光科技”)100%的股权。其中,歌尔光学拟以自有资金约7.95亿元购买驭光科技62.812%的股权(含公司持有的10.526%股权),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增加60,280,745元注册资本金(约占目前歌尔光学注册资本总额的6.540%)购买驭光科技37.188%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的相关优先认购权。

  深圳追远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追远”)为驭光科技的现有股东之一,当前持有驭光科技0.818%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向深圳追远支付股权购买资金约1,227万元。深圳追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前董事刘成敏先生(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离任)担任法人并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中向其购买股权的部分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歌尔光学将持有驭光科技100%股权,歌尔光学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92,168万元变为98,196.0745万元。公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65.10%下降至61.10%。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姜滨先生持有歌尔光学4.65%的股权,持有歌尔光学少数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92.59%的股权,同时为歌尔集团董事;公司董事段会禄先生为歌尔集团董事;公司董事刘耀诚先生为歌尔光学董事,上述三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涉及关联交易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中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49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49元/股测算:

  ① 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7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461,74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

  ② 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15,53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公司管理层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49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7,461,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中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49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49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7,461,749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公司管理层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提前届满;

  另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4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461,7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80%。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4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15,5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7%。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7,837,231.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67,199.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0,109.8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9.9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7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较小。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人姜滨先生近期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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