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非小号金色财经交流群社区官网

传销骨干在合肥、无锡被判刑

浏览:103|时间:2023-08-01 12:31:39
1月3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项某某、申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底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项某某、申某某等人在安徽合肥、江苏无锡加入了一个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的传销组织。实际上,这个组织是一个“拉人头”、收费的传销组织。参加者需要支付一笔费用才能加入该组织,费用从3800元到69800元不等。参加者可以通过发展下线来提升自己的级别,根据级别、下线的数量以及下线购买的份额多少来获取提成。被告人项某某已达到“老总”级别,被告人申某某已达到业务经理级别。

该传销组织将传销人员分为若干个“大家庭”进行管理,最高级别管理人员为“区域组长”,负责管理无锡地区的整个传销组织,并任命职能老总。每周会召开“老总会议”讨论和决定各项工作。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总管负责各自的任务。

该传销组织通过“家庭会”、“经理会”、“总管会”、“老总会”等形式实现传销人员、信息、工作的交流、互通。也设立了申购总管负责新加入成员的申购款缴纳工作。

2017年10月,该传销组织从安徽合肥转移到了无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在无锡地区已经发展了数个“大家庭”,吸引了90多人参加,并组织层级达3级以上。

被告人项某某在2014年底加入该传销组织,在2017年10月开始担任陈某一家庭的直接老总和能力“老总”,后于2018年4月离开。

被告人申某某在2018年4月加入该传销组织,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间担任屈某某家庭的自律配合总管,后于2019年3月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某、申某某伙同他人以利益引诱、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达到30人以上、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项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申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合肥

本站分享的区块链、Web3.0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最新消息等相关数藏知识快讯NFR资讯新闻,与金色财经非小号巴比特星球前线Btc中国官网无关,本站资讯观点不作为投资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提供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交流群等相关币圈信息发布!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存在侵权及违规内容投诉邮箱( zztaobao@vip.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