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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乾易通”传销案宣判:471人获刑五年引关注

浏览:77|时间:2023-08-13 15:44:19
内蒙古扎兰屯市的刘某涉嫌犯罪,因为宣传“乾易通”传销模式并发展了471名会员,最终被警方抓获。6月5日,内蒙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该传销案的判决书,刘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罚款。

刘某在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加入了黑龙江乾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等方式向他人积极宣传乾易通公司的传销模式,并不断发展会员。刘某将会员保单款通过银行卡转账给上线杨某,并按计酬模式获得返利。

乾易通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注册成立,以分享经济模式为名,利用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讲课培训。加入者需缴纳费用才能获得加入资格,通过介绍他人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或者关联投资者达到50人晋升为站长,以此来获得计酬返利。乾易通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组织体系,包括一般会员、站长和中心主任。

2018年4月,乾易通公司采取拖延策略,制造提现难,延缓返利时间。后来该公司创建了凯撒网平台,要求会员兑换积分转入凯撒网账户。

同年6月18日,乾易通公司宣布搬迁至香港,并成立香港正宇国际控股集团。随后,公司以火箭网和购买虚拟货币等方式大量吸收会员资金。

实际上,乾易通公司并没有实体经营,要求加入会员必须通过已加入的会员推荐。会员需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晋升等级,收益主要来自于会员入门消费,并采取静态奖励和动态奖励的计酬模式,以刺激下线会员继续发展会员以赚取利润。这属于典型的传销活动。

去年4月,哈尔滨警方依法对正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人组织的特大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20多名犯罪嫌疑人。

截至案发时,刘某是服务站会员,其下线会员共471人,分为7层。刘某累计充值金额为4804368.8元,从中非法获得3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复投,1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认为,刘某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进行计酬或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这属于传销组织活动。刘某在该传销组织中担任区域管理和宣传职责,通过该组织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参与人数众多,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惩处。

综合案情,考虑刘某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地位和情节,以及本案对社会的危害性,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传销案 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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