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非小号金色财经交流群社区官网

CFTC主席表示只有比特币是一种商品,以太币是一种证券

Time:2022-12-23 Click:241


  • CFTC 主席 Rostin Benham 收回之前的声明,称 Ether 是一种证券。

  • CFTC 一直在游说对加密市场进行更多监管。

CFTC主席表示只有<a title='注册并实名送比特币' href='https://okk.meibanla.com/btc/okex.php' target='_blank' class='f_a'>比特币</a>是一种商品以太币是一种证券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主席 Rostin Benham 曾表示,比特币 (BTC) 是唯一一种属于商品的加密货币。他的评论表明以太坊 (ETH) 可能是一种证券。gz呺Web3团子

Microstrategy 的首席执行官 Michael Saylor 在一条推文中指出了这一点,引用了 Benham 在普林斯顿大学举行的仅限受邀参加的加密货币活动中的言论。Saylor 是一位狂热的比特币极端主义者,他分享说,CFTC 主席现在已经收回了他在 10 月份发表的言论,当时他曾表示以太也可能是一种商品。

CFTC主席表示只有比特币是一种商品以太币是一种证券

当时在曼哈顿由罗格斯法学院、华尔街区块链联盟和 Lowenstein Sandler 主持的研讨会上发表讲话时,Benham 表示,与其姊妹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所坚持的相反,以太币是一种商品并应由他的佣金监管。

Benham 对 Ether 可能是一种证券的最新立场意味着 ETH 市场将完全处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的权限之下。与此同时,在普林斯顿的演讲中,Benham 还断言,加密市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监管。

据《财富》杂志报道,Benham 在普林斯顿 DeCenter 组织的活动中强调了不受监管的加密市场的危险,DeCenter 是一家专注于区块链的机构,由加密巨头和普林斯顿校友资助,包括 Joseph Lubin、Michael Novogratz、Peter Briger Jr. 和 Daniel Morehead,他都在场。

Benham 为 CFTC 对加密市场采取的行动进行了辩护,称该资产类别“不同于我们处理过的任何商品”。他补充说,CFTC 资源有限,无法等待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在采取行动之前做出明确说明。

与此同时,他还驳斥了有关 CFTC 因与前FTX 首席执行官萨姆班克曼-弗里德 (Sam Bankman-Fried) 有关联而面临的批评,后者据称向监管机构捐赠了数千美元。

CFTC 争取更多的加密监管权力

这不是 Benham 第一次呼吁法律/政策制定者加快数字资产监管的清晰度。CFTC 主席一直呼吁国会赋予其对某些加密货币的常规监管权,并增加委员会的预算以帮助其在加密市场履行职责。

它的推动甚至得到了 SEC 主席 Gensler 的支持,他最近表示 CFTC 应该对稳定币进行监督,国会已经提出了几项旨在扩大 CFTC 管辖权的法案。

早在 9 月,参议院农业委员会主席黛比·斯塔贝诺 (D-Mich.) 和资深共和党人约翰·布兹曼 (R-Ark.) 的领导人提出的一项法案就通过了一项程序性步骤,以 Stacey Plaskett 的身份成为法律,众议院议员根据彭博社的报道提出了一项支持这项努力的法案。

gz呺Web3团子

标签:以太币 比特币 证券

  • 2月21日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涨超2%

    2月21日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涨超2%

    T:

    据数据显示,板块内的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涨超2%,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涨超1%,中国银河上涨092%。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股票一览表(总市值):涨跌幅中金公司...

  • 3月28日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涨超1%

    3月28日证券龙头股排名前十: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涨超1%

    T:

    3月28日,证券板块异动拉升,截至目前上涨1.48%。据数据显示,板块内的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中国银河、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涨超1%,中信证券上涨0.67%,招商证券、广发证券涨超0.4%,国泰君安上涨0.28%;申万宏源下跌0.22%。 ...

本站分享的区块链、Web3.0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最新消息等相关数藏知识快讯NFR资讯新闻,与金色财经非小号巴比特星球前线Btc中国官网无关,本站资讯观点不作为投资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提供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交流群等相关币圈信息发布!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存在侵权及违规内容投诉邮箱( zztaobao@vip.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