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非小号金色财经交流群社区官网

第九条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

时间:2022-07-18 10:34:01

第九条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渠道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银行间”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交易所”业务。

第九条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渠道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银行间”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交易所”业务。

交易主体: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渠道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银行间”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可以参与“通交易所”业务。

本书主要面向有意从事或刚从事债券相关工作不久的学生、职场新人以及其他对债券感兴趣的人群,包括基础篇、进阶篇与应用篇三大部分。基础篇详细介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组成、发行与交易机制以及各类债券投资者;进阶篇是策略方法*,讲述了债券市场的投研框架;应用篇是对进阶篇的应用,对中国近十五年债券市场的复盘。本书与传统测量理论分析的债券著作不同,本书以债券从业者的从业经验为基础,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展现了当前真实的中国债券市场,有较强的实用价值与指导意义。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债券市场中占比最大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从广义来看,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交易和托管结算的场所,是与债券相关的各类市场基础设施的总称。但狭义来讲,债券市场就是指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场所。按狭义概念来分,我国的债券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个体系,其中场内市场是指交易所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外市场则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柜台市场和新成立的自贸区债券市场。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业务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两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业务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两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标签:交易 交易所 债券 债券市场 市场

本站分享的区块链、Web3.0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最新消息等相关数藏知识快讯NFR资讯新闻,与金色财经非小号巴比特星球前线Btc中国官网无关,本站资讯观点不作为投资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提供社区论坛BBS微博微信交流群等相关币圈信息发布!
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存在侵权及违规内容投诉邮箱( zztaobao@vip.qq.com )